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7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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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7:49
通行费的监管工作应是从发现收费人员或车户做出的非正常征缴行为作为出发点,对征费过程中可能造成费源流失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管。那么货车计重收费实行后,应针对收费过程的哪些关键点进行监管呢?目前在征费过程中,能造成货车计重收费后费源流失的环节有:1、收费员将应按车型收费的按货车收费,将应按货车收费的按客车收费;2、人为在称台区域实施逃费行为,如人为造轴、造车、在称重设备上垫(木)钢板、人力抬车等;3、人为增加车辆的轴限及其他称重数据修改;4、在途中实施逃费行为,长途重车与短途轻车进行货物转移或换卡,货物转移如换挂或盘货,长途重车变成短途重车,闯口等以达到逃费目的。我们认为应针对以上费源流失环节,从规范收费员的操作程序、查阅录像、日常检查等方面入手开展监管。 一、规范操作,分明征费疑惑,监管从“事前”做起。 从监管需要来看,规范操作主要是规范收费人员在碰到有征费疑惑时的操作程序,监管从基本的操作规范做起。我们从保证监管到位和简便收费员操作出发,认为计重收费有以下特殊征费情况需要规范操作: (一)客货流程变更操作规范。在碰到客货流程变更,从车道抓拍图像看无法断定是客货车或者说从外观看无法很直接地看出客货车时,收费员要查实客货车,向监控上报所判流程的理由,监控员要调阅该车入口信息并做备注记录,方可进行操作。 (二)称重数据修改操作规范。1、合并、切割称重信息操作规范。当系统将两部车识别为一部车或一部车识别为两部车时,客车可进行切割或合并,货车可责令退道重称,这样做对车户的缴费是最公正的。在操作切割或合并时,一定要上报监控,监控要做备注记录。(现行监控系统无法在监控室看出缓冲区的车辆数和当前称重信息,监控无法知道车道系统识别是否出现错误,监控无法当场进行核对,主要靠事后监督。)2、删除称重信息操作规范。当收费员发现多出称重信息时,要把多出称重信息的轴型、收费总重上报监控,经班长权限验证后进行删除。只有将删除称重信息具体情况记录下来,在造成漏征的情况才能准确算出漏征的费额。现行系统多出称重信息的原因主要是车辆退道重称数据未自动删除,车辆将一部车分为两部车收费员未核对数据直接操作(小型拖车拖出故障车时经常出现),因此要求收费员在车辆退道重称或小型拖车有拖带车辆时,应认真核对缓冲区车辆数。3、车辆丢轴或多轴的操作规范。车辆出现丢轴或多轴,应该退道重称,当然如果是客车也就不需要了。4、人工插入称重数据操作规范。遇到车辆无称重数据时,如果是货车就必须退倒重称,如果是客车上报监控后可直接人工插入称重数据。 (三)出入口车情不符的操作规范。要求收费、监控人员严查出入口车情,可以尽可能地发现途中换卡或甩挂、带挂的逃费行为。在碰到出入口车牌明显不符时,因现行抓拍系统车牌识别错误较多,要求在车流允许或非常明显的出入口车牌不符的情况下,收费员要上报监控,监控通过远程查询或电话查询所提供通行卡的入口站,在确认无误后进行操作。而对牵引车或半挂列车,要求收费人员要核对入口所判车型是否正确,如存在越级变更,要上报监控查询是否存在途中甩挂或带挂的可能。 (四)碰到收费总重与实际车辆相差较大时,首先应核对一下缓冲区内车辆数是否正确,如果缓冲区车辆数据是正常的,那么最好是责令车辆退道按规定的过称方法重称,如果退道重称结果是一样,收费员仍有疑惑的话,那么就应换道重称,这样就能看出车道设备有否有异常。 (五)入口用纸性卷,建议在有其他车道可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应该只限客车使用,这样防止纸性卷轻型轿车将纸性卷转给长途重车,以达到漏缴的目的。 (六)我们在总结计重收费以来收费员的操作经验,认为对收费员的货车操作应再加上如下规范:车辆进入车道——判别客货流程——确认为货车——核对车辆轴型——核对缓冲区车辆数——刷卡收费。 二、拓展审片,查明漏征事项,监管在“事后”督促。收费站的*审片是督促收费人员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的关键途径。对审片中发现因主观原因造成漏征的,应给予补齐漏征费额,以督促收费人员按章收费,确保征收行为的永久廉洁。货车实行计重收费后,审片工作也应进行相应的拓展。 (一)客货流程的审查 1、将客货流程变更列为每天必审内容。对每天的客货流程变更进行审查,在收费上端监控查询系统上查出客货流程变更通行记录,对每一车次客货流程变更图像进行核查,有可疑的可结合监控录像进行审查断定。实际工作中,客货流程误判经常会出现在一类客车操作为货车收费,按现行的费率就会造成漏征。 2、随机抽审票亭、车道录像对收费员的客货流程判别进行审查。 3、阶段性集中利用收费上端监控查询系统抽审一定时间段客车或货车通行记录。严格客货流程审查,督促收费人员准确判别客货流程,避免因客货流程错判造成费源流失。 (二)称台区域逃费行为的抽审 1、通过内广场录像或顶棚录像审查称台区域是否有不正常的征缴行为。现在收费站基本上没有专门的对称台区域安装专门的录像设备,只能通过内广场录像或顶棚录像来观注称台区域,阶段性随机抽审内广场录像来查看称台区域是否有人为垫钢板、造车等逃费行为。所以应建议对称台区域安装专门的录像设备,加强对称台区域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2、在随机抽审车道录像,查看是否有明显收费总重与实际车辆明显不符,如果有发现明显不符的现象,应结合广场录像查看车辆进入车道前称台区域是否有人实施逃费行为。 (三) 称重数据修改的审查。 1、轴型修改审查。轴型修改涉及的就是轴限的修改,主要是针对那些超限车辆。因现行计重设备经常将11识别为12或12识别为11,对两轴车而言总重未超过最小两轴车的轴限14吨的轴型修改记录认为无需审查。剩下收费总重大于14吨的可每车核查,在收费上端监控查询系统上查出轴型修改记录,有可疑的结合录像审查,也可查询该记录车牌以往通行记录的图像或录像比对。 2、合并、切割称重数据审查。在我们现行的系统,可在收费上端监控查询系统查询“轴数修改” 或“数据修改全部”记录,在查出具体时间、车道后再审查录像。如涉及的车辆均为客车的无需分析具体原因;如涉及的车辆有货车的则要对合并或切割后的车辆的称重数据进行相应分析,审查合并、切割结果是否正确。 3、称重数据删除审查。称重数据删除审查是计重收费异常审查的关键一环,一个车道如有使用称重数据删除功能,那么在这删除之前,该车道的车辆通行绝对有异常,对每条删除称重数据都要分析出多出称重数据的具体原因。现行系统主要是通过查询车道按键操作“删除当前称重信息”记录,查询出操作删除称重信息的车道和时间,查出的时间是操作完删除后第一部车通过的时间,因此我们可查询这个时间前车辆的称重数据是否有异常,进而查出多出称重数据的具体原因,并审查是否有漏征。对每条称重数据删除的审查,可以查看是否合并、切割错误造成多出称重信息,可以审查是否有未缴费车辆直接通过、可以审查是否有人为的“造车”等等。 (四)对非出入口车情不符的审查。 1、对非出入口车牌不符的审查。因设备或车辆的原因,出入口车牌不符出现较多,收费员操作非出入口车牌不符是很频繁的。对非出入口车牌严重不符的,很多收费所是要求上报监控查询的。因为数量较多,审片无法每车均审,采取每天抽审一个时间段,对没有上报监控查询的出入口车牌严重不符的,应进一步核查是否有换卡可能。 2、阶段性抽审短途重车的半挂列车或长途牵引车的入口车型判别情况,督促收费人员在操作半挂列车或牵引车时严格核查出入口车型是否一致。 (五)对长距离轻车和短距离重车的审查。对长距离轻车和短距离重车的进行阶段性审查,搜集一段时间长距离轻车和短距离重车车辆通行情况,对频繁出现的车牌进行汇总,进而由稽查到相应收费站的入口进行核查,无称重设备可采取入口后紧随跟踪,有称重设备的可直接与出口的称重信息进行比对(现行的系统入口的称重信息出口是查询不到的)。 (六)进一步加强对出入口坏卡、u型卡超时卡和出口纸性卷的审查。对坏卡的审查一定要查出按所操作入口站的收费的依据;严格盘查回收卡的数量并加强管理,避免通行卡流失;纸性卷的操作一定要查实入口确实有启用纸性卷,并对所持纸性卷的重型货车的历史通行情况进行查询,查是否与经常从启用纸性卷的收费站入口。围绕费源管理开展日常检查,随机通过抽审录像、查询通行信息、紧急键、模拟键的操作记录等入手,审查征缴行为是否正常,复查后台监管是否到位,督促各岗位征稽人员履行职责。当然我们还可以深入寻访车户,找出现行计重收费软硬件上的漏洞或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