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7 02:0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7:25
追缴,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收回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退还原主或上缴国家,人民*依法将犯罪分子未缴纳的罚金从其个人存款中划出,或以其财产变卖款抵缴和人民*依法强制将判处犯罪分子没收的财产,收回上缴国库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对财产采取追缴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采取追缴措施的机关必须具有该项职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追缴赃款、赃物的职权由*机关、人民*和人民*行使,追缴罚金的职权由人民*行使。法律未授权的国家机关不能行使追缴职权,被授权的国家机关也只能在法律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追缴的对象,必须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财物。这里所讲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财物,主要包括与刑事案件有关系的个人储蓄存款、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和其他各种物品,贪污、受贿、行贿、盗窃、诈骗等案件的赃款、赃物,判决没收财产,犯罪分子应缴纳罚金,还未缴纳的与其同等的金钱或财物。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存款、债券,超出没收财产范围的被告人其他财产,他人财产,超出未缴纳罚金以外的金钱、存款及有价证券,均不能适用追缴。
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具有侦查、检察职权的机关查获的赃款、赃物、在向人民*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由人民*作出最佳处理判决。追缴的贪污、挪用、盗窃、诈骗等案件的赃款、赃物,原则上退还原单位或被害公民;依法不应退还原单位的或元主财产,上缴国库。在人民*规定缴纳罚金的期限内。被判刑人不缴纳,人民*可以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者通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扣发工资,划拨其在银行存款方法抵缴。
司法机关采取追缴措施,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否则便属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追缴措施,可能侵害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也可能侵害与犯罪分子有关的公民的合法财产权,还有可能侵害受到犯罪分子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不论侵害的人是有罪或无罪,只要其合法财产权受到损害,国家就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追缴措施违法,但没有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损害,国家也就谈不上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7:26
追缴,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收回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退还原主或上缴国家,人民*依法将犯罪分子未缴纳的罚金从其个人存款中划出,或以其财产变卖款抵缴和人民*依法强制将判处犯罪分子没收的财产,收回上缴国库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对财产采取追缴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采取追缴措施的机关必须具有该项职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追缴赃款、赃物的职权由*机关、人民*和人民*行使,追缴罚金的职权由人民*行使。法律未授权的国家机关不能行使追缴职权,被授权的国家机关也只能在法律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追缴的对象,必须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财物。这里所讲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财物,主要包括与刑事案件有关系的个人储蓄存款、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和其他各种物品,贪污、受贿、行贿、盗窃、诈骗等案件的赃款、赃物,判决没收财产,犯罪分子应缴纳罚金,还未缴纳的与其同等的金钱或财物。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存款、债券,超出没收财产范围的被告人其他财产,他人财产,超出未缴纳罚金以外的金钱、存款及有价证券,均不能适用追缴。
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具有侦查、检察职权的机关查获的赃款、赃物、在向人民*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由人民*作出最佳处理判决。追缴的贪污、挪用、盗窃、诈骗等案件的赃款、赃物,原则上退还原单位或被害公民;依法不应退还原单位的或元主财产,上缴国库。在人民*规定缴纳罚金的期限内。被判刑人不缴纳,人民*可以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者通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扣发工资,划拨其在银行存款方法抵缴。
司法机关采取追缴措施,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否则便属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追缴措施,可能侵害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也可能侵害与犯罪分子有关的公民的合法财产权,还有可能侵害受到犯罪分子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不论侵害的人是有罪或无罪,只要其合法财产权受到损害,国家就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追缴措施违法,但没有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损害,国家也就谈不上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6 17:25
追缴,是指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收回犯罪分子的赃款、赃物。退还原主或上缴国家,人民*依法将犯罪分子未缴纳的罚金从其个人存款中划出,或以其财产变卖款抵缴和人民*依法强制将判处犯罪分子没收的财产,收回上缴国库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对财产采取追缴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采取追缴措施的机关必须具有该项职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追缴赃款、赃物的职权由*机关、人民*和人民*行使,追缴罚金的职权由人民*行使。法律未授权的国家机关不能行使追缴职权,被授权的国家机关也只能在法律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活动,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追缴的对象,必须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财物。这里所讲的与刑事案件有关的财物,主要包括与刑事案件有关系的个人储蓄存款、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和其他各种物品,贪污、受贿、行贿、盗窃、诈骗等案件的赃款、赃物,判决没收财产,犯罪分子应缴纳罚金,还未缴纳的与其同等的金钱或财物。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存款、债券,超出没收财产范围的被告人其他财产,他人财产,超出未缴纳罚金以外的金钱、存款及有价证券,均不能适用追缴。
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具有侦查、检察职权的机关查获的赃款、赃物、在向人民*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由人民*作出最佳处理判决。追缴的贪污、挪用、盗窃、诈骗等案件的赃款、赃物,原则上退还原单位或被害公民;依法不应退还原单位的或元主财产,上缴国库。在人民*规定缴纳罚金的期限内。被判刑人不缴纳,人民*可以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者通过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扣发工资,划拨其在银行存款方法抵缴。
司法机关采取追缴措施,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否则便属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损害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追缴措施,可能侵害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也可能侵害与犯罪分子有关的公民的合法财产权,还有可能侵害受到犯罪分子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不论侵害的人是有罪或无罪,只要其合法财产权受到损害,国家就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追缴措施违法,但没有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损害,国家也就谈不上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