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7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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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02:14
纪委程序审完移交*代表案件由党内审查走上司法程序,接下来就是立案侦查、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审判等程序。
《**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第六条案件审理部门受理下列案件:
(一)下级*、纪委呈报的需由本级*、纪委批准的案件;
(二)本级纪委检查部门直接检查的,并需由本级*、纪委直接决定处理的案件;
(三)需呈报上级*、纪委审批的案件。
(四)下级*、纪委呈报的备案案件。
(五)本级纪委负责同志或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案件。
扩展资料:
《**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保证办案质量,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正确执行党的纪律,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必须遵照本规定审理案件。
第三条案件检查结束后,必须移送案件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审理人员进行审理。
第四条审理案件应按照处理违纪案件批准权限的规定,分级负责。
第五条审理案件的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犯错误的党员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理案件人员的回避须经批准,未经批准之前不得停止对案件的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