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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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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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8 14:30
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住房分配*的重大改革,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力地保证了住房分配的公开、公正和合理性,同时对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住房投资、建设、管理的良性循环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职工住房实行福利性实物分配的*存在着许多弊端:一是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难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二是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抑制了城镇居民有支付能力的住房需求。三是不利于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难以解决住房分配不公、苦乐不均问题。四是不利于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容易出现以权谋私,优厚亲友等不正之风。五是不利于加速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了职工在住房消费方面的投入。六是不利于当前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企业制度改革的健康发展。七是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当然,十来年的房改*从目前来看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改善。中国改革三十年的发展的实践证明了绝不能走回以前的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