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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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21:29
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依据特定的事由,向*提出仲裁裁决撤销的申请。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在当事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申请撤销终局裁决条件: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终局行政裁决种类:
1、受*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提起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机关申诉的,上一级*机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起诉。
2、根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
3、对*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本法的规定所作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申请撤销裁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2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 一裁终局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用人单位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起诉。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救济权利,本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向*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一)申请撤销裁决的特点 申请撤销裁决有以下特点:(1)撤销裁决的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劳动者的救济途径与用人单位不同,根据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的救济途径是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提起诉讼,而非申请撤销裁决;反之,用人单位只能申请撤销裁决,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2)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决。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3)申请撤销裁决,不影响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的履行。*做出撤销裁定之前,仲裁裁决仍然有效。 (二)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 申请撤销裁决的条件包括:(1)必须有证据证明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有法定应予撤销情形之一的。(2)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3)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主要是指:(1)适用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错误的。这里并不包括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2)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法规的;(3)援引法条错误的;(4)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违反法定程序的。主要是指:(1)仲裁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2)违反了有关回避规定的;(3)违反了有关期间规定的;(4)审理程序违法等。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伪造证据,是指制造虚假的证据,对证据内容进行篡改,使其与真实不符。如:制造虚假的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等。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包括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证明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据等。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受贿是指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索贿是受贿人以公开或暗示的方法,主动向行贿人索取贿赂,有的甚至是公然以要挟的方式,迫使书事人行贿;徇私舞弊是指仲裁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枉法裁决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对一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的事实不予以认定;二是对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事实予以认定;三是伪造、毁灭证据。根据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四)*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和法律后果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这里应当注意:(1)当事人既包括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2)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仲裁裁决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以就同一劳动争议事项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