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1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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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8 02:44
我市每户居民只准注册登记一辆摩托车,且申请注册登记人必须是18至70周岁,并已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对集体户口居民和现役军人不予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原每户已有以个人名义办理了一辆(含一辆)以上摩托车注册登记的,不得再申请办理。每户以个人名义只登记了一辆摩托车的,在该车被盗、抢三个月后仍无法破案或已破案未能追回的,车主可凭受理案件的*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一辆摩托车的注册登记、转入登记、过户登记等。法律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 2014年9月1日起,除桂城街道外,南海区的其他区域,摩托车入户*由“一户一摩”调整为“两证一摩”(“两证”是指南海区户籍身份证和摩托车驾驶证、“一摩”是指只能注册登记一辆摩托车),但拥有“两证”的居民已注册登记小型客车的,不得再注册登记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