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非现场制作食品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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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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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4:38
一、正面回答
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按3%征收率缴纳*。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规定,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应税行为,已不存在非*纳税人,但其引用的依据已经失效。因此,餐饮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适用17%的税率。
二、分析
销售货物一般情况下是17%,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实质性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适用6%税率需要特别注意根据2016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中明确,上述外卖食品是指企业实质性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即通俗说就是自制食品外卖才适用6%税率,否则属于经销兼营行为,按照外购货物确认适用税率17%或11%。
三、销售的注意事项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