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贾寨镇有要拆迁的村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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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0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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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3 06:57
有的。请看商丘市2021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已经河南省*于2022年5月13日以豫政土〔2022〕633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规定,现将商丘市2021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商丘市2021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
贾寨镇滨河路北侧,规划路西侧,利刘路南。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拟开发用途等见下表
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
被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农业 人口 (人)
安置
途径
拟开发
用途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
社保
标准
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农用地
贾寨镇
新民村委会新民村民组
6.1687
6.1168
0.0519
75
64.8
按照《商丘市*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按照《商丘市*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补偿
147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工矿仓储用地
利民村委会周楼村民组
0.9645
0.9645
四、补偿费用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
五、办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联系方式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属地乡镇(街道)办理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370-3033809。
六、对征地批复有异议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提出行政复议
自通告颁布之日起,在被征收土地上抢种的树木、作物或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通告。
商丘市*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