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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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7 20:19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级轻伤标准部分如下:一、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二、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三、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四、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五、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六、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七、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八、脊髓挫裂伤。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10.0cm以上。九、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十、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十一、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十二、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十三、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十四、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十五、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