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1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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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9 17:52
(1)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更加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是求得各种单个地类或土地利用活动的最佳区位,而是要寻求各地类在相互作用关系中所形成的最适度空间聚集规模,保持良好的运行关系和协调的组织形态,使空间经济系统的整体功能得到优化。在优化设计的过程中,首先是对各子系统和要素进行局部最优化,然后由上级系统来影响下级系统。在整体目标的指导下,协调各地类的关系,使之从总体上达到整体目标。
要在总体规划框架内,统筹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改造中低产田活动,改变农民自主开发为农民与土地管理部门各自发挥优势,统筹开发利用。各级*应进一步完善和制订各项优惠*,搞好综合服务,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本着“谁开发、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民对土地增加投入,进行承包经营。对开发后的土地,要进行科学管理,进行集约经营,尝试适当规模经营,从大农业观念、生态效益观念、综合经济效益观念及粮食安全观念出发,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副则副、综合开发,多业并举。同时,要加强新开垦耕地的农田水利配套基本建设,营造防护林带。对现有农田水利设施,要结合土地整理工程加强维护改造,有条件的村镇,可发展节水灌溉工程,搞好水土保持。
(2)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防止土地利用上的失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在国民经济计划指导下,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需求以及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综合国民经济各部门对土地的要求,协调各部门的用地矛盾,对土地的利用结构、布局和利用方式做出调整,使之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它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龙头”,是充分、科学、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基础和依据。各级*通过规划对土地利用进行协调和指导,作为行政控制土地利用的重要手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多层次的规划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为更好地对土地实行分级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全国、省、市、县四个基本层次,层次间的关系是上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
石家庄市应以省级规划为依据,对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确定的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发展方向和各部门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指标,规划出跨县的骨干工程设施和市级工农业生产基地的规模与布局等,有计划、有步骤地逐一加以实施。
各县(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市级规划的具体落实。它是从石家庄市域范围内着眼、从县域范围内着手制定的一个长期的、宏观的、指导性的战略规划。它应在市级规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县的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对已确定规模、结构的本县(市)土地利用方向、各部门用地和布局,以及林业、水利、交通等基础的用地范围和布局,进行土地利用分区,同时制定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原则和管理办法来控制各类用地的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并把各项指标分解到各乡,便于乡级规划的实施,并随着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
(3)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保护耕地的又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保护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一是由于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到具体地块,田间又设有标志,而且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这些措施不但增强了人们保护耕地的意识,提高人们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而且有力地抑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违法行为。二是由于保护田块确定下来,承包土地的农户不再担心土地被侵占,从而调动了农民对增加土地投入的积极性,提高了土地肥力,增强了农业后劲。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个别乡镇由于领导重视不够,这项工作有其名而无其实的现象仍然存在,因而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措施。
(4)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
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生态退耕及农业结构调整都将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应根据石家庄市耕地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形势合理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完善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目标相适应的耕地保护机制,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率。
(5)加强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
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条件的改善,非农业建设占地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加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管理,仍是今后土地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管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搞好用地计划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非农业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做到建设用地能用非耕地的不用耕地,能用劣质地的不用好地,充分利用非耕地搞建设。要认真贯彻“保计划内项目、压计划外项目,保重点项目、压一般项目”的方针,把非农业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计划指标以内。二是要加强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微观管理。对非农业建设用地项目的初步设计、规划、布局、用地规模等情况要进行全面的调查,合理确定用地指标,做到精打细算,严格审批。同时,还要对建设项目做好检查验收工作,保证建设项目的全面落实。三是坚决依法查处违法占地,对越权批地,乱占滥用土地、不征就用、少征多用、征而不用以及弄虚作假、化整为零报批等违法行为要认真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四是城乡建设要坚持内部挖潜。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规划,坚持旧城改造,要向高层和地下发展,进行优化配置,节约用地。农村居民点建设是用地大户,也要尽快制定和完善规划。要坚持旧村改造为主,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逐步推行立体建筑,向空中发展。发放宅基地要增加透明度,要严格控制发放条件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