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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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7 04:38
有的,为六个月。
以徐州市为例,依据《徐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试行)》第五条规定:驻外人员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起6个月以上返回参保地的,方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注销备案。注销后社保卡在参保地立即恢复使用。
驻外人员可选择居住地一级、二级、*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异地就医驻外人员备案登记后,可在就医地所有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医疗机构刷卡就医结算。异地就医未刷卡结算的,只可以手工报销在备案时选择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异地就医备案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备案有效期满再次转诊转院就医的,需要重新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备案登记。
2、在就医地不具备联网刷卡条件或本人不愿刷卡结算时,在备案登记的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可以手工报销,其它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新沂市*-关于印发《徐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