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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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8 04:13
20世纪30年代,老舍曾两次应齐鲁大学之邀到济南执教,第一次为1930年7月-1934年6月,就任文学院教授和国学研究所文学主任,主讲课程为《文学概论》和《文艺批评》等,并在《齐大月刊》担任编辑,1934年8月后到在青岛办学的国立山东大学任教,1937年8月13日至11月15日又回到济南再次执教于齐鲁大学,并居住了3个多月。
老舍在济南期间最早的一处住所位于原齐鲁大学的办公楼麦柯密古楼(该楼已毁于1997年的火灾),为二层西南边的第一个房间,在这里老舍创作出了以济南惨案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大明湖》(书稿后寄与在上海的《小说月报》,但在1933年的淞沪会战中焚毁)。1931年夏老舍返回北平并与胡絜青完婚,夫妇二人回到济南后,在南新街54号(今南新街58号)租住了三年,期间胡絜青生下了大女儿舒济。
南新街为齐鲁大学北侧的一条有折弯的南北胡同,原建筑为一处砖头土坯垒建的茅草房,当时的大门位于东侧,主要房间位于二门内的西、北、东三面,其中老舍住在北房,明房共有三间,另包括西山墙后边连着的一个用于堆放杂物的小暗间。在房间中部设有隔断,东侧的一间半为卧室,西侧的一间半用于会客和写作,书桌设在南窗下。在此老舍创作了长篇小说《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以及收录在《赶集》中的大部分短篇小说 ,也包括一些散文(如《济南的冬天》、《济南的春天》)和幽默诗文。当时的院子中满栽各种花草,并有一眼水井,闲暇时老舍自己打水浇花、施肥、捉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