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有效期在什么情下两年失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0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05:04
现在没有两年失效的规定。《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而将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两年诉讼时效和三年诉讼时效如何适用和衔接,分如下几种情况:
1、《民法总则》生效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也就是说三年的诉讼时效在这个日期才开始适用,在此之前仍然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
2、权利被侵害在2017年10月1日前已经超过两年,但没有满三年的,在2017年10月1日后民事权利是否会受到法律保护?答案是否定的!!!在《民法总则》生效前已经满二年的诉讼时效的,即便没有超过三年,在《民法总则》生效后其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不再受法律保护。
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