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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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16 20:17
刑事诉讼司法流程有:
一、立案侦查阶段
1、立案。指*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2、侦查。侦查是指*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法律规定,侦查过程中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形式变相羁押。
3、拘留。刑事拘留是指*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4、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5、侦查终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二、审查起诉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审判阶段
人民*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四、执行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