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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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9:35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哦~判决失去优先权后没有第二优先权的权利的。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没有。先申请执行的债权人,除有法定优先权者外,无优先受偿的权利,各债权人应按债权额比例就执行所得的金钱公平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