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离职证明还是先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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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3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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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5 19:43
按照法律,劳动者离职以后再申请劳动仲裁和仲裁以后再离职都是可以的,只要劳动者是在一年之内申请劳动仲裁都是可以的。但根据现实,分成以下两类:
第一类,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这家公司上班,不想离职,建议在职期间就申请劳动仲裁:
1、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
2、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员工被调岗、降薪、裁员;
3、支付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4、变更工作地点至外省市,但薪酬待遇没有相应变化,或者强迫要求劳动者去外地长期参加“培训”;
5、要求补缴社保和公积金;
6、要求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第二类,当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成立对仲裁更有利的话,建议先办离职再仲裁:
1、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支付代通金( N +1);
2、要求支付赔偿金(2N);
3、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劳动仲裁时效未过的);
4、因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社保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5、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的;
6、离职时未休年假、未支付的加班费、年终奖。 生活中大多数先劳动仲裁,劳动者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要向当地仲裁委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因为如果辞职之后再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可能会因为没有劳动关系的存在,或者举证的困难为申请劳动仲裁带来一些麻烦。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为,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但是,劳动关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