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2 11:37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21
1.你方要求保险公司按70%承担赔偿双方车损修理费不正确,因你方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首先赔付交强险对方车修理费2000元然后商业险赔付三者扣险除2000元后70%,赔付本车车损扣对方车应赔付我方车辆修理费2000元后按70%承担修理费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21
1、保险法规定,车辆转让后危险程度增加,导致的事故,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此案中未休现危险程度增加,况不是危险程度增加引起的事故,因此保险公司没有理赔拒赔追答能的,危险程度增加拒赔的案例没有发现过,如果打官司肯定能赢,保险公司也能说从事出租=危险增加,法律上没有这一块的明确定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22
这种事确实让人头晕,个人认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22
按理保险公司不会赔,但告上*,查清楚条款,保险公司没法证明使用人到底是不是租赁那就有得赔,不然你找保险公司也没用,再加上你不找那个租车的驾驶员找谁解决?难道全国通缉都找不到这个败类不成?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0:23
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