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普通逻辑学的基本规律,并举例说明。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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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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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2:09
语言应用中所说的“逻辑”,主要指普通逻辑,又称形式逻辑。其基本规律亦即思维的基本规律,是人们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等思维形式的规律。在思维过程中,只有遵循这些规律,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性,论证有力,从而正确反映客观现实。逻辑的基本规律有:
同一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同一个概念或同一个思维对象必须保持其同一性。也就是说,同一个概念不能忽而指这样,忽而指那样。违反了同一律,推理、论证过程中就要犯混淆概念、偷换概念、偷换论题等逻辑错误。
矛盾律——亦称“不矛盾律”,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对立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如“二氧化碳是气体”和“二氧化碳是固体”)。违反了矛盾律,就要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排中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真(如“他是公务员”和“他不是公务员”),且没有第三种可能。排中律要求思想是非分明,违反了这个规律,就要犯模棱两可的逻辑错误。
充足理由律——在推理、论证过程中,对任何一个真实的判断,都必须用充足的理由来证明。违反了这一规律,就要犯虚假理由、以偏概全、推不出等逻辑错误。
不难看出,遵守上述规律,是公文写作中概念清楚,判断准确,推理具有逻辑性,避免概念混淆、表述自相矛盾、模棱两可或者缺乏理据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