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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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22:48
子曾经曰过,“不患寡而患不均”。同岗位其他人的工资如果和自己一直一样多,往往不会产生问题。但是一旦发生同岗位其他人工资已经涨上来了,而自己的工资依然未变,那么首先从个人心理上肯定会有所变化。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做同样的工作,别人的工资涨了,你的工资没有变化,你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给你加薪?
别人工资的提高与自己是否有关系?有些劳动者可能会说,法律上有“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则,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如果违反了这个原则,那么应当纠正违法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这个说法是正确的么?判断答案是否正确首先要看一下“同工同酬”的说法来自于哪里。
实际上同工同酬的说法来最早来自于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依据该规定,用人单位似乎应当给劳动者按照同一岗位的工资标准应当完全相同。
实际上上述理解是错误的。同工同酬中的同工不能简单理解为两个人工作岗位相同,其工资水平就应当完全一样。实际上这里的同工包括劳动者之间相同岗位、相同的工作业绩以及相同的岗位定位。尤其对于相同的岗位定位在实务中是千差万别的,例如同样是两个操作工,虽然工作内容相同,但是公司计划未来对其长期培养,提拔其做班长,为了挽留住该员工长期为公司工作,此时公司给其的工资可能就会高过其他人。这种高过其他人同种岗位工人的情况并非表面上的工种及工作业绩所能够看出来的。再如因为劳动者入职时间的不同,人才市场的相同岗位的工资已经有所变化,由此迫使后入职的劳动者工资高于同岗位其他劳动者。这种市场原因导致的情况取决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岗位的重新定位,并不能成为原岗位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加薪的法定理由。
我们从劳动纠纷解决的角度而论,同工同酬的适用也是有法定条件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该条的原文表达如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依据该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无法认定工资标准时,才实行同工同酬的推定。而其他情况,在实务中是很难直接认定适用同工同酬的。
基于以上原因,劳动者的同岗位人员加薪后,劳动者据此要求用人单位加薪的观点在法律上是很难获得支持的。此时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洽谈沟通涨薪,洽谈不成,可以离开当前的这家,再找一家工资高的单位。其实当前很多人的跳槽情况又大部分何尝不是与此有关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22:48
不能要求公司必须加薪,因为同岗位的其他人可能是工作能力比较出众,或者是受到了领导的赏识,你如果强制性要求加薪的话,会让领导对你有一定的误解,你的工作,生活都会受到相应的影响。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22:49
我觉得你是可以要求公司必须加薪的,毕竟和你同岗位的人工资比你高,这是不合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22:49
可以提出申请,可以向自己的领导进行咨询,提出申请,表明自己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