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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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1:06
指的是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农村学生通过了高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审核后,需要公示通过者名单。
以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为例,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福建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并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
另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扩展资料
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审核事宜
县(市、区)教育招生*根据考生报名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工作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教育局学籍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审定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实施区域农村地区的认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为“210”和“220”,表示乡村,认定为实施区域的农村。
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应在其所在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网站和班级公示,并在县(市、区)教育招生*网站上公示。设区市教育招生*应指定专人汇总、审核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须在设区市教育招生*网站上公示。
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6月15日前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表纸质版,由设区市教育招生*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并于6月18日中午12:00前送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上杭教育招生考试网--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