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把货款拿走一年了还可以起诉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18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4:49
在投资理财、保险、公司间大额交易中常出现一类案件,即公司业务人员诱使客户将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挥霍一空后不知去向。
在此,往往出现了客户和公司间的第一轮博弈:谁去报警?
若公司出面报警,警方以“职务侵占罪”立案并将业务员绳之以法,则客户毫无疑问可以向公司追索其损失。因此公司方一般不会主动报警。
若客户方报警,警方以“合同诈骗罪”立案并将业务员判刑,则公司可以员工个人实施诈骗行为与公司无涉为由,拒绝客户的赔偿请求。
原因在于,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是对方当事人财物,职务侵占罪中非法占有的是本单位财物。若成立职务侵占罪,则说明公司已将客户的钱款纳入自己的财产范围,公司理所当然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成立合同诈骗罪,则犯罪主体为员工个人,单位并非共犯的情况下,钱款并未转入公司账户,向单位追索似乎缺乏正当理由。
除此之外,客户还可选择第三条路径: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其返还款项并赔偿损失。但根据法律规定,*在审理中若发现案件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应驳回原告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机关。因“合同诈骗罪”量刑高于“职务侵占罪”,故公诉机关一般倾向于将犯罪嫌疑人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而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辩护律师一般选择“职务侵占罪”作轻罪辩护。在类似案件中,以“合同诈骗罪”定罪的比例远高于“职务侵占罪”。
如何起诉
在该类案件中,如下文将要阐述的,其民事诉讼的争议焦点并非“职务侵占罪”或“合同诈骗罪”,而是该员工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职务行为还是构成表见代理。在个人行为、职务行为和表见代理行为模糊不清,不容易辨别行为的性质时,对于诉讼主体的确立,客户方可有两种做法:第一种做法是将行为人和单位都列为被告。对于原告的这种诉讼做法,有的*认为应当在审查立案阶段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有的*则持“宽容态度”,予以立案。认为这样做既节省诉讼成本,也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客户可采取的第二种做法是:将单位一方列为被告,主张员工行为为职务行为或构成表见代理。审理时,*有必要将员工追加为被告或作为证人传唤至庭,来共同参加诉讼,让各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充分举证、质证、陈述、抗辩,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4:50
答,员工把货款拿走一年了应该可以起诉他,因为他拿走的不是他个人的钱是公司的货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4:50
早干嘛去了,这时候才想起来,早点报警就可以了,现在你要起诉或者报警你得先收集证据,只有凭证据才能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