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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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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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5 18:54
去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4、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5、夫妻共同财产权属证;
6、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7、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选择受理*,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起诉;
2、做起诉前的准备;
3、向*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4、开庭前的程序,立完案后,案件会被分配给相关领域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在某一时间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或者调解时间,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
5、开庭,原告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对于离婚诉讼,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
6、耐心等待*的判决。在这段时间内,双方仍然可以自由协商、调解。自愿和好不离婚的,可以撤诉;对离婚涉及的各个方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制作民事调解书;
7、判决书,拿到判决书后上诉期限为15日,对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上诉,具体方式为向作出判决的人民*递交民事上诉状。如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且没有上诉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