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9 17:0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14:10
一、付款后工厂不开**,分情况处理:
付款后,对方不能开*专用*,可提供普通*,对方如果是小规模企业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专用*,如果要开一般纳税人*,可以让对方去税务局代开专用*,但进项税率不是17%,而是小规模税率3%。
付款后,对方不给开任何*,就应该查看对方企业的资质,购货合同,是否资质健全的企业,如果资质健全,不开*,逃税,可以去务部门部门举报;如果资质不健全,去工商部门举报,属于无业经营。
二、开具*专用*有两个必要条件:
一是购销双方都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二是销售的是应税货物。 其次,如卖方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了应税货物后未开具*,也未申报纳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除对其进行处罚外,还将强制其补开*。
扩展资料:
*专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2、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专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14:10
付款后工厂不开**,分情况处理:
付款后,对方不能开*专用*,可提供普通*,对方如果是小规模企业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专用*,如果要开一般纳税人*,可以让对方去税务局代开专用*,但进项税率不是17%,而是小规模税率3%。
付款后,对方不给开任何*,就应该查看对方企业的资质,购货合同,是否资质健全的企业,如果资质健全,不开*,逃税,可以去务部门部门举报;如果资质不健全,去工商部门举报,属于无业经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14:10
首先,开具*专用*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购销双方都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二是销售的是应税货物。其次,如卖方是一般纳税人,销售了应税货物后未开具*,也未申报纳税,建议你们可向主管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除对其进行处罚外,还将强制其补开*。所以最好的方法是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向税务机关举报如果走法律途径的话,建议找一个懂财务知识的律师,如果你们找的律师对财务知识不太熟悉,那你们就让律师知晓下列知识,熟悉后再对承办人解释,你的损失可能有以下几项:1、出口退税损失,如果该货物出口还享受退税且符合退税条件;2、因不能退税,要视为内销处理的补税,包括国税和地税(附加税)等;3、所得税;4、有关罚款和滞纳金等。如果有**,则上述*、企业所得税都不要缴纳,而且还能从国家获得15%以上的退税。两方面比较,一种是增加15%收益,一种是损失65%收益,两种结果相差80%以上权益。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15 14:11
关于建筑工程型常设机构,中印协定规定建筑工地,建筑、安装或装配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构成常设机构,但以该工地、工程或活动(连同其他此类工地、工程或活动)连续183天以上的为限。《议定书》删除了中印协定中关于“连同其他此类工地、工程或活动”的表述,即计算建筑工程型常设机构的持续时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