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可以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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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9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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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6:48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2.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