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1 01: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20:38
语文老师。
班主任是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的教师,他是一个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也是一个班中全体任课教师教学、教育工作的协调者。他与任课教师区别在于任课教师只负责本学科教学,而班主任除此之外全权负责管理一个班级。
中国清朝于1904年1月13日公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中规定,小学“各学级置本科正教员一人”,“通教各科目”,“任教授学生之功课,且掌所属之职务”。由一个教师担任一个学级的全部学科或主要学科的教学制度,称为学级担任制,简称级任制。
负责一个学级全部或主要学科的教学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的教师为级任教师。到中华*时期,1932年才规定中学实行级任制。1938年又把中学的级任制改为导师制,负责班级组织教育工作的教师称级任导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承老解放区的传统,学习苏联教育经验,在中小学里一律设置班主任。
主要内容
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重点,安排好各项工作。
研究每个学生的思想品质、学业成绩、才能特长、性格特征、成长经历以及家庭情况、社会生活环境等。掌握学生集体的发展情况、干部情况、班风、主流与倾向等,为自己和其他教师的工作提供依据。
协调班内各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互通情况,统一要求,改进教学方法,制订课堂常规,建立批评表扬和学生学习手册等制度,共同促进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掌握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