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指导:企业财产保险(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1 00:3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01 03:21
一、保障范围
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是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常用险种,主要承保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凡投保人所有,或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负责的财产,都可以列入投保财产范围,但投保人必须对其所抱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企业财产保险中的财产有三种类型。
(一)可保财产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装修设备
(2)机器设备
(3)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
(4)管理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5)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
(6)账外及摊销的财产
(二)特约可保财产
(1)无须加贴保险特约条款或增加保险费的情况下予以特约的财产,如金银、珠宝、艺术品、古玩等稀有珍贵财物,这类财产的特点是其市场价格变化较大,而受风险的影响较小
(2)必须用特约条款并增加保费方可承保的财产,如桥梁、铁路、码头等特有财产,这类财产一般是为了满足部分行业的特殊需要
(三)不可保财产
(1)不属于一般生产资料和商品的土地、矿藏等不可再生的资源或商品
(2)不是实际物资的货币、票证和有价证券等
(3)缺乏评估价值依据或难于鉴定价值的文件、账册、图表和技术资料等
(4)**使用或拥有的财产,如违章建筑、非法财产
(5)危险即将发生的财产,如危房
(6)应投保其它险种的财产,即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