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者需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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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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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6 19:10
需要。
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指未进行税务登记的自然人,他们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随着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以及灵活就业人数的增加,一些企业也调整了自身用工选择。为了服务这部分新兴市场,灵活用工平台也迅速崛起。
但灵活用工形式的出现,也带来了一些无法避免的问题:在税收监管方面,如何更好地去处理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行为呢?
如何破解税收难题,国家税务机关将目光锁定在了“委托代征”这一税收形式。具有代征资质的单位或人员——如灵活用工平台,在代征工作中,需要履行一定的职责,例如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范围、核定税额或计税依据、税率代征税款,按规定及时解缴入库;在代征税款时,要向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等。 此外,代征人不可以有弄虚作假、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透露或者贩卖纳税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因代征人责任未征或少征税款的,税务机关有权向代征人按日加收未征少征税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总而言之,
国家将为灵活用工行业提供一个潜力巨大却不失理智的发展空间。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
对于平台经济这种新业态、新模式,不能简单任性,要么不管,要么管死。所以我们国家这几年一直采用的是包容审慎的原则”。
灵活就业人员从平台获取的收入一般包括劳务报酬所得和经营所得两大类。灵活就业人员在平台上从事设计、咨询、讲学、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由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按照3%-45%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灵活就业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5%-35%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取得的各种劳动服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收入,也应该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以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目前减按1%征收。
税务合规+释放人力潜力,平台经济下的灵活用工优势展望通过最近对网红、主播等的补税征缴案例可以看出,国家过于平台经济的税务监管正在加强。
而“平台经济”下的“灵活用工”正是税务合规的解决方式。 平台经济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集聚资源、便利交易、提升效率,构建平台产业生态,推动商品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高效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型经济形态。如人们所熟知的网购、团购、共享出行、网络直播等,都是平台经济的典型表现形式。
平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之间的“合作”、人才的聚力,如直播平台离不开经纪公司的支持,也离不开网络主播的助力。目前,
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实现税务合规,是平台经济采用灵活用工实现个税合规、降低税负的重要方式,亦是用工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