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消除超范围经营?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2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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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1 08:31
有限责任公司超范围经营!工商局要罚款!求高手详解!!
法律的要求是,你的先有合法经营资格才能去销售,你为什么要先销售再去办理手续。。。。
国家工商局的环节太复杂????人家办理有法定时间如XXX日完成,
时间太长才导致现在没办法变更经营范围??你就是明知违法,故意违法。
工商局来罚你的款,这样罚款合理。应为你就是没有手续在经营。在法律层面内你就是违法了。
沟通去吧,不是大事。
法律要求不考虑你个人原因,要求就是要求,你感觉亏可以不经营,没有人拿刀*你经营,出现问题不能只考虑他人错误,或者他人给你制造麻烦,你知道丁人违法,你不去做,你知道你现在的经营行为违法,为什么要去做,做了就要承担后果。超经营范围首先在法律上先整改,整改期30天,你改正不完才能处罚。
整改函 1,超出经营范围的商品 2,在限定时间内清理 3,逾期未清理商场自行处理 商场是卖家居的, 50分
您好!
您是家居商场的管理方吧!
每个商家在进入家居商场前都要签进场协议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租赁或其他性质的合同的。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经营品类、品牌等相关信息。合同中管理条款一定要明确超范围经营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就按合同约定执行,通常此违约责任是限期整改、收取违约金、扣除保证金、断电封门、清除出场等。
如果在双方合同中没有明确超范围经营商品违约责任,您可以给全体商家下一个通知函,明确超范围经营违约处理方法并限期整改。同品牌商品不同商家销售的整改原则是:先入为主,后入撤出。不同品牌相同商品的整改原则:小品牌服从大品牌,即小牌撤出。
整改函:
尊敬的***号***店:
您好!
根据双方所签《租赁协议》第*项第*条约定:“你所租赁铺位仅限经营**类**品牌商品。”请您按《协议》约定,接到此通知**日内将超范围经营商品撤出。否则,我方将按《协议》第**项第**条约定违约执行。
特此通知!
恭祝商祺!
**********商场
*年*月*日
整改函下发到约定日期未整改后,下断电通知,断电5日内再未整改,下扣除保证金清场通知,最后清场封门。
切记:各项书面通知一定要保留完好。
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应该怎样开具*
超出经营范围,需要先去工商增加经营项目,然后去税务申请增加该种业务所需税率。
一般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内的*怎么开
一般纳税人超出经营范围内的*是不能开具的,需要去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我想办一个经营橱柜的营业执照,如果超出经营范围会不会有工商去查啊,超出经营范围该怎么注册呢,注册一
你把你要卖的都写进经营范围不就行了,搞那么复杂干嘛。。。
不是说卖一种东西就要一个营业执照,要是这样的话,超市需要用卡车来拉营业执照了。
生产和销售是两码事,生产需要许可,销售不需要。
超出经营范围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
可以,一般来说,税局无法对所有的应税行为判定他的合法性,所以只要能提供税局需要的相关资料,按规定缴纳税收,就可以申请开具票据。
公司经营范围超出出了,要求退款同时被客户告到工商局那里,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违法行为罚款基本标准:
(一)经营额在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二)经营额在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起始罚款一万元。每增加一万元,罚款增加二千元;
(三)经营额在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起始罚款二万五千元,超过十万元的,每增加五万元,罚款增加五千元;
(四)经营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起始罚款四万五千元,超过三十万元的,每增加十万元,罚款增加五千元;
(五)经营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起始罚款八万元,超过一百万元的,每增加二十万元,罚款增加五千元。
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罚款的基本标准上增加罚款比例,从重处罚:
(一)隐瞒有关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增加30%的罚款额;
(二)超越经营范围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后,再次实施的,增加20%的罚款额;
(三)拒绝监督检查,阻碍执法人员进入其营业场所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实施地,抢夺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资料等,采用暴力手段的,增加40%的罚款额;未采用暴力手段的,增加30%的罚款额;
(四)采取销毁或者隐匿进销票据、记假帐等手段,逃避监督检查的,增加20%的罚款额;
(五)无正当理由不按《询问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询问的,增加10%的罚款额;拒不接受询问,阻挠调查的,增加20%的罚款额;
(六)不履行法定义务,经告知后仍然拒不提供有关帐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的,增加20%的罚款额;
(七)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两个以上的,增加的罚款额合并计算。
第五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罚款的基本标准上减少罚款幅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对工商机关的检查积极配合,在要求的时间内,接受询问,如实回答问题,并提供有关帐册、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的,下调20%;
(二)在工商机关发现之前,已经采取措施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下调30%;
(三)在工商机关未掌握其违法线索前主动交代违法行为事实,并提供有关材料的,下调30%;
(四)违法行为一年以后被发现的,下调30%;
(五)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有上述情形两个以上的,下调比例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的下调比例不得超过60%。
第六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罚款
(一)案件发生前已经主动改正的;
(二)经营额在5000元以下且无从重情节的;
(三)其他免予罚款的情形。
我公司有经营许可证,但是没有在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哪里添加。现在工商局说我超经营范围。怎样处理
如果不是特殊的行业,比如,中介或是医药的项目,都可以直接去工商办理增项经营范围的,如果是这两项或其他需要审批的话,那你只能先去主管部门审批,拿到触文在去增项
超出营业执照范围开票了,会怎样?开了一万多,我这会去工商局增加范围还行吗?
*,多开的税补上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