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自治区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的观后感怎么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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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58
从最初的可能获得“无期徒刑”,到最后被取保候审,直至宣布
不予追究责任重获自由,
部分法律界人士认为,
深圳市检察机关对这
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疑罪从无”、
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
是尊重人
权、法制进步的表现。
但也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提出了反对的声音。深圳市律协刑事委员
会顾问郑剑民认为,
检察机关做出明显有利于梁丽的结论,
是“法律
对*的让步”,
明显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对于规范
社会道德起到了不当的示范作用。
在
5
月
16
日的深圳律协研讨会上,郑剑民在发言时,认为拷问
梁丽盗窃案的深层原因,
是贪念与违规处分拾得物习以为常结合酿成
的恶果。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屈学武教授也认为,
梁丽在法律上是“踩钢丝”不值得鼓励,
更是不道德的。
“这个案子
会给老百姓树立一个法律的标尺,以后大家捡东西的时候就要想清
楚,该不该捡了。”他写道。
梁丽的丈夫刘建华并不否认妻子“拾金而昧”,但在他看来,对
于梁丽这样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村妇女,
用过高的道德标准去要求
未免苛刻。“试想一下,有几个人能对眼前的东西完全不动心,有几
个人可以交上去?”他反问道。
不过专家对于梁丽最后获释,仍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存在一
定的道德风险。
有专家认为,
梁丽的行为的确暴露出其法律意识的淡
薄和道德的缺失。因此,有必要对社会的认知标准进行引导,让公众
清醒地认识到“法律上的免予公诉并非意味着道德上的‘豁免’”,
否则,
法律的“温情”将演变为对不当行为的纵容,
进而混淆对行为
认知和道德判断的标准,造成全社会难以承受的风险。
实际的情况是在刚开始审判的时候,公诉人是以给这位清洁工判
死刑而进行公诉的,而且法官在刚开始判案的时候也是给他定的死
刑,
但是后来这段视频被传到了网上,
广大网友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
论,并对法官的判案发出了很大的质疑,为清洁工抱不平。后来,基
于*压力,他被无罪释放。这不得不让我质疑我们法律的威力,为
什么*就可以是一个人的命运有如此大的转变,
从判死刑到无罪释
放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相信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
近几年来这种
现象屡见不鲜,
这让我对我们中国的法律的威严发生了怀疑,
法律不
是高于一切的吗?为什么可以有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
而且判决被屡
屡改变。
除去这一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还是让我学到了很多的知识。
虽然是法
律专业的学生,
但是我们接触的一般是理论知识对实践的一些程序并
不是很了解甚至可以是说一无所知。
这样的课程虽然不能让我们自身
参加到活动当中,
但是也让我们见识到了其他大学的法律专业学生的
风采,既让我们增长了知识,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在轻松愉快的氛
围中我们自觉地学习着。
我领悟到了它的严肃和公正。
开始,
*员,
审判员,审判长,公正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全部出场。然后经
过公辨人和辩护人一番激烈的争论和辩护,
这场模拟法庭开始拉下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