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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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21:31
公司注销时,如果 未分配利润 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 个人所得税 。企业注销的税务处理: 1、清算应缴的 企业所得税 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率清算所得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 -清算费用; 2、 自然人股东 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各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清算净利润提股比例清算净利润清算所得-清算企业所得税。应缴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如下: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未分配利润清算净利润清算前未分配利润;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提股比例。《 合伙企业法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 办理合伙企业 注销登记。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 普通合伙人 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