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合医疗2023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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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3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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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0:50
合作医疗,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群众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在防病治病上实行互济互助的一种福利性质的医疗制度。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7日为线上征缴试运行内测期,10月8日起正式启动线上征缴)。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鉴于疫情防控和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情况,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3年2月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费的,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继续采取“*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线上缴费为主,线下缴费为辅,委托村(社区)经办”的方式。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线上缴费可通过关注“滁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政务服务”菜单进入或通过皖事通APP“我的医保”可实现掌上办。对于使用信息化渠道缴费困难的老年群体,可委托村(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医保基层服务管理系统”平台进行参保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