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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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9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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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9:11
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能够在一个月之内就已经复工的这些企业,按之前的待遇给职工发工资,职工本人在家隔离的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话,因为没有给用人单位提供正常的劳动力,且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只需要发生活费。
一、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有加班工资吗? 《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因此,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单位应当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给予补助。
三、疫情期间,员工因交通管制无法正常复工,应如何处理? 员工需及时提供证明(比如*官方公告或已为公众所知的新闻、报纸等媒体报道)。如果该情况持续时间较短(7-10天为参考时长),建议按照原待遇(或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该情况持续时间已经较长且未来情况不明朗,建议双方积极协商,按最低工资标准或所在地生活费标准支付待遇,或者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目前各省*部门规定的疫情期间的工资*可以说也非常的详细了,综合考虑到了劳资双方面临的实际性困难,但是,整体而言,国家是不允许用人单位在整个疫情期间根本就不给职工发工资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9:11
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能够在一个月之内就已经复工的这些企业,按之前的待遇给职工发工资,职工本人在家隔离的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话,因为没有给用人单位提供正常的劳动力,且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只需要发生活费。
一、疫情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有加班工资吗? 《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因此,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单位应当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给予补助。
三、疫情期间,员工因交通管制无法正常复工,应如何处理? 员工需及时提供证明(比如*官方公告或已为公众所知的新闻、报纸等媒体报道)。如果该情况持续时间较短(7-10天为参考时长),建议按照原待遇(或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该情况持续时间已经较长且未来情况不明朗,建议双方积极协商,按最低工资标准或所在地生活费标准支付待遇,或者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目前各省*部门规定的疫情期间的工资*可以说也非常的详细了,综合考虑到了劳资双方面临的实际性困难,但是,整体而言,国家是不允许用人单位在整个疫情期间根本就不给职工发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