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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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5:07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涉嫌合同诈骗罪,其犯罪金额应当累加计算的,按照整个诈骗数额定罪量刑。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2月21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