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烯中毒后如何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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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9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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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5 07:41
乙烯中毒 氯乙烯中毒是接触氯乙烯引起损害肝脏及中枢神经系统为主的疾病。急性中毒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表现为胸闷、乏力、眩晕、步态蹒跚、而转为昏迷。慢性中毒引起以肝脏为主的多种器官系统的损害。表现为中毒性肝病、神经衰弱综合症、肢端溶骨症及肝血管内皮肉瘤。氯乙烯对眼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动物实验证明氯乙烯有致癌、致突变及致畸作用。除脱离接触外,可给以对症治疗。
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表现为麻醉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氯乙烯病。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病人出现眩晕、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严重中毒可发生昏迷、抽搐,甚至造成死亡。皮肤接触氯乙烯液体可致红斑、水肿或坏死。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肝功能异常、消化功能障碍、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皮肤可出现干燥、皲裂、脱屑、湿疹等。本品为致癌物,可致肝血管肉瘤。
环境危害: 氯乙烯在环境中能参与光化学烟雾反应2.对环境的影响:
一、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急性毒性表现为麻醉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氯乙烯病。
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病人出现眩晕、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严重中毒可发生昏迷、抽搐,甚至造成死亡。皮肤接触氯乙烯液体可致红斑、水肿或坏死。
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肝功能异常、消化功能障碍、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皮肤可出现干燥、皲裂、脱屑、湿疹等。本品为致癌物,可致肝血管肉瘤。
氯乙烯是一种刺激物,短时接触低浓度,能刺激眼和皮肤,与其液体接触后由于快速蒸发能引起冻伤。对人体有麻醉作用,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与轻度酒精中毒相似的症状。吸入量在0.5%以上时,可引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心神不安、不辨方向,暴露于含量达20%~40%的浓度时,可使人产生急性中毒。
二、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对动物和人有致癌作用,为肝血管肉瘤。高浓度可产生不同程度的麻醉作用,主要取决于吸入剂量。长期少量吸入可引起慢性肝、肾功能异常。为一致癌物。
急性毒性:LD50500mg/kg(大鼠经口);人吸入10.4g/m3×5分钟,无感觉;人吸入15.6g/m3,略有不适;人吸入31.2~41.6g/m3,头昏、羞明、呕吐。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30-40mg/m3蒸气,4小时/天,5个月,20天后见心电图改变,心搏徐缓,心律不齐;4个半月后出现房室传导障碍。7900mg/m3,4小时/天,5天/周,12个月,出现脑、肝、肺、肾病变及肿瘤。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鼠伤寒沙门氏菌2000ppm(48小时)。微粒体诱变:鼠伤寒沙门氏菌1pph。细胞遗传学分析:人Hela细胞10mmol/L。
生殖毒性: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500PPM(7小时),孕6-15天,引起胚胎毒性。小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TCL0):500ppm(7小时),孕6-15天,引起胚胎毒性和肌肉骨骼发育异常。
致癌性:IARC致癌性评论:人类致癌物质。人吸入500ppm×4年间隙;大鼠吸入6000ppm×4小时/日(妊娠12~18天)肿瘤和癌。
污染来源:氯乙烯为塑料工业的重要原料,主要用作制造聚氯乙烯的单体,也可与醋酸乙烯、丁二烯、丙烯腈、丙烯酸酯类等制成共聚物,制造合成纤维。也用作制造化学品中间体或溶剂以及生产偏氯乙烯、塑料、树脂等。也用于冷藏中作冷冻剂等。
代谢和降解:进入动物机体内的氯乙烯,小部分代谢成为一种叫S-(α-氯乙基)-半胱氨酸的物质,它具有致突变活性,但很不稳定。由于水解可变成S-(α-羟基乙基)-半胱氨酸,它在大鼠尿中检出,大部分氯乙烯以原形排出。氯乙烯是由人工合成的化合物,作为一种烃类,在环境中能参与光化学烟雾反应,与类似的烃分子比较,氯乙烯的反应性属中等。氯乙烯在大气中的氧化产物包括甲醛、甲酸和氯化氢。
残留与蓄积:通常使用的以聚氯乙烯为基质的聚合物材料,在常温18-22℃可有挥发性成分排出。在炎热和干燥气候条件下,有毒物质(包括氯乙烯)析出量增加。动态观察表明:以聚氯乙烯酯为基质的地板涂层,从其制成放置5-6个月后,仍继续向环境散发出其合成的原料成分(包括氯乙烯)。以聚氯乙烯为基质的制品在食品工业中广泛用作包装材料或容器,在商业销售和食品保存过程中,氯乙烯随时可以逸出而进入食品中。如用聚氯乙烯制造的瓶子长期盛装一般饮料经40天后也有约0.002-0.08mg/kg的氯乙烯从数种饮料中检出。必须指出,氯乙烯扩散的量与仪器的保存时间有关,用聚氯乙烯瓶盛啤酒6年后,啤酒中可检出氯乙烯2mg/kg,盛水后放置1至12个月期间,发现氯乙烯单体转入水中的量约为0.01-0.2mg/L,而在乙醇中为0.365mg/L。发现氯乙烯从聚氯乙烯容器进入花生油的量为0.3-33mg/L,进入醋中为8.4mg/L,进入白兰地酒中为1.6mg/L。在了解聚氯乙烯薄膜中的氯乙烯单体进入乙醇的研究中,经7至30天的观察,未发现氯乙烯单体进入乙醇中。
迁移转化:工业企业制取,生产和加工聚氯乙烯以及生产聚氯乙烯为基质的各种聚合物的过程中,是氯乙烯析出并进入环境的主要来源,由于以聚氯乙烯为基质的各种聚合材料中,含有未参加聚合反应的氯乙烯单体,它在暴露过程中可逸出而进入环境。经胃给动物含有300mg/kg氯乙烯的大豆油,4小时后,92%的氯乙烯通过各种途径被排出体外,可见随水和食物一起摄入的低剂量的氯乙烯,在体内停留时间是短暂的,因而大部分氯乙烯均来不及转化形成代谢物。但在生产条件下,长期吸入高浓度氯乙烯空气的人员,在他们的血液中蓄积了相当可观的氯乙烯并形成代谢物,从而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这种在血液中的蓄积和代谢,其时间出比前者长得多,后果也要严重得多。
危险特性: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燃烧或无抑制剂时可发生剧烈聚合。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3.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气体检测管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水样气相色谱法
气体速测管(北京劳保所产品、德国德尔格公司产品)
4.实验室监测方法: 监测方法 来源 类别
气相色谱法 HJ/T34-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
气相色谱法 《水质分析大全》张宏陶等主编 水质
气相色谱法 《固体废弃物试验与分析评价手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译 固体废弃物
色谱/质谱法 美国EPA524.2方法 水质
5.环境标准: 中国(TJ36-7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30 mg/m3
中国(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①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36(表2);65(表1)
②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二级0.77~16(表2) ;0.91~190(表1)
*1.2~25(表2) ;1.4~29(表1)
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0.040(表2);0.050(表1)
中国(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III类水域) 0.002mg/L
中国(待颁布) 饮用水源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0.005mg/L
空气中嗅觉阈浓度 10.1~20.3ppm
6.应急处理处置方法:
一、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废弃物处置方法:用焚烧法。废弃物和其它燃料混合焚烧,燃烧要充分,防止生成光气。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
二、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进入罐、*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三、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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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5 07:42
乙烯中毒 氯乙烯中毒是接触氯乙烯引起损害肝脏及中枢神经系统为主的疾病。急性中毒主要引起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表现为胸闷、乏力、眩晕、步态蹒跚、而转为昏迷。慢性中毒引起以肝脏为主的多种器官系统的损害。表现为中毒性肝病、神经衰弱综合症、肢端溶骨症及肝血管内皮肉瘤。氯乙烯对眼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动物实验证明氯乙烯有致癌、致突变及致畸作用。除脱离接触外,可给以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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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5 07:42
氯乙烯中毒处理方法
1.处理原则
⑴治疗惊则
①急性中毒:应迅速将中毒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清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注意保暖,卧床休息。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原则与内科相同。
②慢性中毒:可给予保肝及对症治疗。符合外科手术指征者,可行脾脏切除术。肢端溶骨症患者应尽早脱离接触。
⑵其它处理
①急性中毒:
a)轻度中毒者治愈后,可返回原岗位工作;
b)重度中毒者治愈后,应调离有毒作业岗位。
②慢性中毒
a)轻度中毒和中度中毒治愈后,一般应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
b)重度中毒者应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应予以适当的治疗和长期休息,如需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按GB/T16180处理。
在生产环境中长期接触氯乙烯气体所引起的神经、消化、呼吸等系统病变以及导致肢端溶骨症或肝血管肉瘤的临床改变,称氯乙烯中毒。工业上接触氯乙烯主要用作制造聚氯乙烯单体,其中清釜工接触最多,其次为离心、干燥或抢修中。氯乙烯主要以气体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也可经皮肤进入。人在30g/立方米浓度下有头晕、羞明、恶心、呕吐;180g/立方米浓度时,可出现麻醉 症状。
侵入途径
氯乙烯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其蒸汽进入体内。液体氯乙烯污染皮肤时可部分经皮肤吸收。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主要表现是对中枢神经系统呈现麻醉作用。
⑴刺激反应:表现为一过性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眼球结膜充血、咽部充血、轻咳等,肺部无阳性体征,亦无麻醉症状。
⑵轻度中毒:呈麻醉前期症状,有眩晕、头痛、无力、恶心、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症状。并可出现心率减慢、血压降低等体征。如及时脱离现场,吸新鲜空气,即可恢复。
⑶重度中毒:上述症状加重,可出意识障碍,甚至昏迷、抽搐、燥动、血压下降等,可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根据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氯乙烯的接触史,出现以麻醉症状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及空气中氯乙烯浓度测定资料,排除其他疾病,可作出急性中毒诊断。
2.慢性中毒 长期接触氯乙烯,对人体健康可产生多系统不同程度的影响,如神经衰弱症候群、雷诺综合症、周围神经病、肢端溶骨症、肝脏肿大、肝功异常、血小板减少等。
预防
1.加强生产设备及管道的密闭和通风,将车间空气中氯乙烯的浓度控制在职业接触限值以内。
2.加强健康监护,每年体检1次,接触浓度高者每1~2年作手指X线检查,并查肝功。精神、神经系统疾病、肝肾疾病及慢性皮肤病患者禁止从事氯乙烯作业。
3.进釜出料和清洗之前,先通风,或用高压水冲洗,佩戴防护服和送风式防毒面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