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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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09:10
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现在区域不平衡、领域不平衡和群体不平衡三大方面。
遵循辩证法,坚持联系发展的辩证思维,正确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
辩证思维要求,客观地而不是主观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过程中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克服极端化、片面化。
坚持辩证思维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明确以下两个问题。一方面,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是发展问题。无论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还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都是人民对切身利益诉求从物质、文化领域向*、社会、生态等领域的扩展和提升,而不是质的不同。无论是“落后的社会生产”,还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都是生产力水平从低到高的转变,而不是根本性的质变。
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都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另一方面,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具有逻辑必然性。
其一,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协调发展是平衡和不平衡的统一。由平衡到不平衡再到新的平衡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
因此,解决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并不是搞平均主义,而是解决严重的不平衡即不协调和失衡问题。其二,发展的不充分问题是长期存在的,不充分是绝对的,充分只是相对的。
相对于一定历史阶段和人民的需要而言,可以通过充分发展来解决发展和需要之间的矛盾,但相对于更高的历史阶段和人民更高更丰富的需要,发展的不充分问题又会凸显和呈现出来。因此,充分发展并不能一劳永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