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30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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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45
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1、如果由于价格没有最终确定,货款还没有支付,应当根据暂估价格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专用*的,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如果支付了部分,应当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应付账款
3、支付了全部货款,应当这样进行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扩展资料
暂估回冲
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时再冲回。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现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46
当货到*未到且未付款时,按双方协商价或合同价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46
1.一致的,先冲出原暂估分录,再做有*分录,不需再做其他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47
第一种情况:先做暂估入账的冲回分录,在根据取得的*重新分录。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47
单价一致或不一致的都先冲销原分录.再按*的价格入帐即可.再按楼上的调整业务成本.如*到帐与原分录时期相隔不久.亦可不必特别调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