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体检初检验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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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2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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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8 11:53
一、当兵初次体检有哪些
1、视力与色觉
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色觉就是能分辨颜色。
2、嗅觉与听力
测嗅觉时测试人员会拿几种不同气味的液体让你闻,分辨出来就可以了。听力就是让你站在几米远的地方,测试人员念一句话,你跟着念就可以了。
3、心电图、B超、X线
一般的检查合格标准为肝胆脾胰肾正常,单发肝、肾囊肿或血管瘤其直径不超过1cm,轻度脂肪肝。胸透主要用于检查诊断肺部疾病、支气管、胸壁纵膈、胸膜、肋骨和心脏等。
4、外科
主要检查你的身高、体重。还有身体结构是否正常、有没有皮肤病等。男性:陆勤、潜艇、水面舰艇人员(含海军陆战队员,以下各条均同),空降兵,坦克乘员,身长162厘米(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体重50千克。潜水员,身长168厘米(不超过185厘米),体重54千克。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5、耳喉鼻科、口腔科
医生对你的耳朵、鼻子、口腔进行检查。不能有鼻炎、扁桃肿大......等等一些症状!
6、血检、尿检
抽血要抽两管,是检查乙肝、和其它一些的。抽血需要空腹,所以早上不能吃早餐。
7、心里测试
就是让你在电脑上做题,做完后就会有一些分数。没通过的会有心理老师给你做心理辅导!
8、妇科
如果是女兵体检的话会多一项妇科检查。一般检查是否有妇科病等。
二、体检前注意事项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持良好的睡眠,不要熬夜。
2、上站前一天晚饭应吃得清淡一些,避免大鱼大肉。尽量不要吃火锅,不能喝酒。
3、保持身体清洁。有条件者应洗澡,避免腋臭等异味出现。条件不具备者,也应清洗下身会阴、*部位,男青年应清洗包皮、*,避免尿检不合格。
4、尽量不要骑自行车前往参加体检,骑自行车往往会造成会*、尿道轻微挫伤、出血,造成尿检不合格。
5、不能戴*眼镜,避免取消体检资格等麻烦。
6、衣服尽量穿戴简单一些,女青年不能着裙装。
7、不能戴耳环等首饰。
三、当兵初检不合格会通知吗
当兵初检不合格会通知的。除了血液查询结果外,一般是当天通知,第一天会让你通过验血,过几天验血后,不管是否合格,都会通知你。
国防部征兵办从四个方面调整了体检标准:
1、高度标准的调整。男青年身高标准由160厘米调整为162厘米;女青年身高标准由158厘米调整为160厘米,并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
2、重量标准的调整。对身体条件优秀的年轻考生,体重可放宽到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标准的调整。除有特殊要求的士兵外,大专以上学历青年右眼裸眼视力由4.8放宽到4.6,大学生左眼裸眼视力由4.6放宽到4.5。
4、血常规、尿检等辅助检查项目重新确定了标准限量和检查原则。
四、当兵色弱能当兵吗
色弱不影响当普通兵,但不能当特种兵。征兵过程是一个严格的过程,对参军人员要求很高。在色觉方面,要能单独识别5种规定的颜色,即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5种单色,这是对参军者最低的要求。对特种兵来说,要求就更加严格,即色觉要完全正常,能识别各种颜色。如果能识别5种单色,就符合征兵标准;如果体检也合格,就可以推荐入伍。但是如果参军的人员比较多,体检合格的人数远远超过部队应征的人数,那就对出现色弱这种情况的应征者,一般不予推荐。
五、当兵,士官是什么
士官是职业士兵,高于普通士兵。在我国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士兵中选拔,也可从军外直接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成为士官。
我国的士官一般是士兵服役两年后,根据部队需要、本人自愿、组织考核后与军方签订合同成为的,必要时也从军外直接招募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进部队直接与军方签订合同成为的。但西方国家的士官,实际上是雇佣兵,和我国的区别就在于我国仅限中国公民,而西方国家是不*国籍的。
法律依据《征兵工作条例》
第三条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以及*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