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学科和交叉领域兴起的一种标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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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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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03 07:08
原编者按: 最近几年,关于跨学科和交叉学科,在高等教育领域以及其他学科领域,几乎人人耳熟能详。但时至今日,究竟什么是跨学科?什么是交叉学科?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意义究竟何在?许多人往往是一知半解,或人云亦云,对此并无深刻认识和理解。而正是由于人们对这些相关的概念或问题不甚了了,由此,导致交叉学科越喊越凶,实际操作却寸步难行;跨学科的人越来越多,但多数仅仅是“夸夸而已”,“潇洒跨一回”或“潇洒来回跨”者居多,真正研究出名堂者寥寥。由此,对跨学科和交叉学科进行深刻的省思,正本清源,十分必要。文章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见解独到,相信对于增强跨学科与交叉学科的认识和理解,促进跨学科研究,加强交叉学科建设和发展,大有裨益。(责任编辑卢彩晨博士)
引言
交叉学科或者跨学科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学术界时髦的词汇,有人甚至认为二十一世纪是“交叉科学时代”。[1]但是如果我们深究人们所做的交叉学科研究,差别很大。人们常常说的交叉学科(Interdisciplinary)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家伍得沃斯(R.S.Woodworth)于1926年首创的一个专门术语,指称超过一个学科范围的研究活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将Interdisciplinary解释为“涉及不同的知识或研究领域”,译为“多学科的;跨学科的”,是形容词,所以经常后面跟一个名词,比如,跨学科研究,跨学科合作,跨学科理论。那么,多学科、跨学科与交叉学科是不是同样性质的研究呢?
跨学科与多学科的关系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跨学科”中的“跨”是动词,是主体在“跨越”不同学科,跨学科研究是指主体跨越两个或者多个学科的研究,“跨学科”是一种行为。对“交叉学科”可能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将“交叉”理解为动词,那么是指主体在研究时在不同学科之间交错,与“跨学科”基本相同。另一种理解是将“交叉”理解为形容词,这样一来,“交叉学科”就是不同学科交叉所形成的新学科,这种新学科来自于被交叉的已有学科,但是又不同于已有学科。狭义意义上的交叉学科应该是后一种理解。我们对于某一交叉学科必须问的问题是,“叉”在哪里?也就是说两个或者多个学科的“交集”在哪里?为了区别于跨学科Interdisciplinary,或许取名为 cross-discipline更好。
另外,多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也有不同,不同学科中的研究者从自身学科对于同一个问题的看法,称为“多学科研究”;同一个研究者了解或者精通几个学科后对同一个问题从不同角度看待,称为“跨学科研究”。需要说明的是,Interdisciplinarity是Interdisciplinary的名词化,指称对跨学科现象的整体研究,是一个新学科,被译为“跨学科学”,属于“科学学”的一种。[2]
交叉学科形成的前提是跨学科研究,但是并非所有的跨学科研究都能够形成新的交叉学科。打个比喻,“盲人摸象”中不同的盲人所摸到的就像不同的已有学科。多学科研究就是不同的盲人摸到不同的部位;跨学科研究就是一个新盲人为了了解大象,一会儿摸摸大象的鼻子,发现像长矛,一会儿摸摸大象的耳朵,发现像扇子,此时他处于跨学科研究阶段。只有当他判断出大象实际上就是带柄的芭蕉扇,他才是做交叉学科,也就是从一个新的侧面看待问题。他找到的“叉”就是长矛与扇子的结合点,这个“叉”将两个学科融合在一起,但超越于两个或多个学科中的任何一个,具有与已有不同学科看问题的新视角,否则就没有建立独立的交叉学科的必要。跨学科学则是我们研究盲人产生从新视角摸大象的行为规律。
我们现在对于交叉学科的定义实际上用的是“交叉学科”的第一种涵义,也就是“跨学科”,甚至于更加广泛。例如,被广泛引用的刘仲林教授的分类,把交叉学科按照交叉的层次由低到高分为比较学科、边缘学科、软学科、综合学科、横断学科和超学科。这种分类几乎将非传统学科一网打尽,实际上已经超越了“跨”,而成为“混合学科”:只要不是原有一个学科的活动都属于此类。严格意义上的交叉学科与该分类中的“边缘学科”基本等同,但是“边缘学科”这个词强调在两个或者多个学科的边缘地带交叉不妥,因为正像交集概念一样,交叉也可以发生在核心地带,而且“边缘”具有贬义,不利于交叉学科的发展。
方法应用与交叉融合
在跨学科中的另一种泛化就是将一般方法的应用都作为交叉学科。不同学科所处的层次是不同的。尽管并非绝对,一般情况下的交叉学科是在同一层次上的两个或者多个学科的交叉融合,是“横向交叉”。不同层次的学科之间的“纵向交叉”一般并不形成交叉学科。例如逻辑学和数学都是最基础的学科,只要涉及逻辑推理和量化关系研究时就需要应用,可以说所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都必须涉及的。我们不能将数学的应用都说成“xx数学”,例如,“经济数学”、“保险数学”、“法律数学”等等。我们也不能把逻辑方法的应用都说成“xx逻辑学”,例如,“经济逻辑学”、“法律逻辑学”、“*逻辑学”等等。并不是说这些名称不能用,而是要明确这里只不过说的是某些数学方法或者逻辑方法经常用在这些领域,为了方便我们把它们聚集起来给一个名称,方便学习和交流而已。例如,逻辑学在法律中的应用比较多,所以有“法律逻辑学”之说,这并不表明法律逻辑学就是交叉学科,而只是一种方便叫法而已。
以笔者所从事的法律经济学来说,法律的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与法律经济学(Law-Economics,或者译为“法律与经济学”)的区别就很大。如果仅仅将经济学作为一种理性选择的方法,那么在社会科学中就处于一种基础地位,可以将经济学方法用于所有社会科学,有“经济学帝国主义”之说,例如, “社会经济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人类经济学”、“婚姻经济学”、甚至于“爱情经济学”等等。在某一社会科学中仅仅应用经济学方法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交叉学科,因为所有社会科学的研究都需要利用经济学方法,因为社会问题都涉及人的理性选择。所以,实际上,相应的这些名称也许叫做“社会的经济分析”、“*的经济分析”、“法律的经济分析”更好一些。只有当经济学与某个学科处于平等地位,通过基本原理融合以后形成了自己所特有的概念体系和基本方法以后才能称为交叉学科。法律经济学是一个交叉学科,因为法律经济学已经突破了仅仅将经济学方法应用到法律分析中,而是讨论法律与经济的关系。不同的法律制度或者法律规则产生不同的经济后果,我们应该根据法律目标来选择相应的法律制度或者规则,法律目标的可实现性成为核心问题。如此,法律经济学包含实证法律经济学、规范法律经济学和实效法律经济学。如果说实证法律经济学只是用经济学方法来分析法律制度,规范法律经济学是对法律目标的研究,类似于福利经济学,那么,实效法律经济学将实证与规范结合起来,试图通过实证研究实现法律规范价值,突破了经济学和法学所讨论的问题,既不是传统经济学也不是传统法学,而成为一门独立的新学科。
跨学科的价值
《三国演义》开篇云:“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学科的进化似乎也有这种规律,但是理由却不相同。学科本来是为了研究问题而出现的。问题关涉的对象有自然、社会和人自身,我们的问题有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一般来说,学科所做的涉及五个方面的问题:描述、解释、预测、控制和创造。自然、社会和人是一个整体,我们都希望对大自然、整个社会和人自身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最初的学科比较概括与综合,研究者都是百科全书式的学者,类似于远距离看一头大象。如此所看到的自然、社会和人自身都是比较模糊的。为了进一步深化认识,学科慢慢细化,人的精力有限,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不可能存在,只有某个领域的专家,甚至于只知道某个非常小领域的专家,类似于人们近距离看大象。我们要想知道大象是什么样的,我们需要远看,知道大象的鼻子怎样?耳朵怎样?尾巴怎样?等等,最主要的是形成大象的整体画面。但是,我们远看仅仅能够看到大象的模糊图象。如果需要深入研究大象,我们必须仔细研究大象的鼻子、耳朵、尾巴等等,此时就需要细“摸”大象。当我们细摸大象时,不可避免走到另一个极端,研究鼻子的仅仅知道鼻子,忘记了大象的耳朵及其其他部位,以为摸到的就是其全部。“盲人摸象”比喻看问题以偏概全,是个贬义词。而实际上,学科的分化就是“盲人摸象”,而且要想做好学问还必须“盲人摸象”,因为分科才有学,否则,你所看到的常人也能看到。盲人的视力不行,但是其触觉特别灵敏和心算能力特别强,“盲人摸象”比“盲人看象”进步多了,因为它强调我们应该用优势专业方法来看待问题。我国从古代到近代以来,学科一直没有进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一直停留在整体看问题,没有专业化,没有“盲人摸象”精神。但是,“盲人摸象”带来的问题是,人们只知道自然、社会或者人自身的某一个切面,而且每个学科的人都认为自己看到的是全部。寓言故事《盲人摸象》,六位盲人分别摸到了大象的一部分,分别宣称大象是一堵墙,一支矛,一条蛇,一棵树,一个扇子和一根绳子。他们争论不休,却永远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某个盲人试图从其他盲人角度摸大象,那么该盲人就类似于研究者跨学科了。如果该盲人原来摸到的是鼻子,然后试图摸耳朵,发现鼻子和耳朵之间的部位既不像鼻子也不像耳朵,他就会仔细摸这一部分,形成他的认识,比如说像猪头,那么他就类似于开创了一门新的交叉学科。一位学者所了解的领域越细,他越有可能成为专家,同时他可能越像“盲人”一样“坐井观天”、“一叶障目”;相反,一位学者所跨越的领域越多,他可能对问题的认识越全面,但同时也就可能对每个领域的了解都不是很细致,越有成为常人的可能。当然,我们从近距离看以后再次远距离看大象比原来仅仅远距离看所看到的要真实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