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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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4 02:50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按照“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流程开展,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可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由居住地市级*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4 04:0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费用说明
1、*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3、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补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照原(计价格[1995]873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