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期间,轻型网点必须有什么在岗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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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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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1 06:32
内勤行长或代班主管,大堂经理。营业网点对外营业时,必须有内勤行长在岗,或必须由代班主管负责履职。营业期间,内勤行长或履行内勤行长职责的代班主管可以顶岗或代班办理业务。
营业一词有两个含义。一为主观意义,指营业活动,即以营利为目的而进行的连续的、有计划的、同种类的活动(行为),一为客观意义,指营业财产,即供进行营业活动之用的有组织的一切财产以及在营业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事实关系的总体。营业中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资产)与消极财产(负债),如各种不动产、动产、无体财产、债权等,所谓事实关系则包括专有技术(诺浩)、信誉、顾客关系、销售渠道地理位置、创业年代等。客观意义的营业可以作为转让、租贷的客体,所谓营业转让中的营业即指此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5:34
内勤行长或代班主管,大堂经理。营业网点对外营业时,必须有内勤行长在岗,或必须由代班主管负责履职。营业期间,内勤行长或履行内勤行长职责的代班主管可以顶岗或代班办理业务。
营业一词有两个含义。一为主观意义,指营业活动,即以营利为目的而进行的连续的、有计划的、同种类的活动(行为),一为客观意义,指营业财产,即供进行营业活动之用的有组织的一切财产以及在营业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事实关系的总体。营业中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资产)与消极财产(负债),如各种不动产、动产、无体财产、债权等,所谓事实关系则包括专有技术(诺浩)、信誉、顾客关系、销售渠道地理位置、创业年代等。客观意义的营业可以作为转让、租贷的客体,所谓营业转让中的营业即指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