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公示后代表办理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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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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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23:27
低保公示后,并不能代表低保已办好。低保评议结公示是按规定让居民监督提意见,公示结束后无人提意见的递交到*事处民政审核,审核通过后递交到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审批了才算是低保户。乡镇公示结束后,乡镇*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对拟批准的低保家庭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低保的,发给低保证,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