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4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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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04:49
审美的意象是指想象力所形成的一种形象显现,它能引人想到很多的东西,却又不可能有任何明确的思想或概念把它充分表达出来,因此也没有语言能完全适合它,把它变成可以理解的。
想象力有很强大的力量,去根据现实自然所提供的材料,创造出仿佛是一种第二自然。在经验显得太平凡的地方,我们就借助于想象力来自寻娱乐,将经验的面貌加以改造。
这当然要根据类比规律,却也要根据植根于理性中的更高原则……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就觉得有不受制于联想律的自由;因此我们可以根据联想律去从自然中吸收材料,在这上面加工,造出和自然另样的,即超越自然的东西。
想象力所造成的这种形象显现可以叫做意象,一方面是由于这些形象显现至少是力求摸索出越出经验范围之外的东西,也就是力求接近理性概念的形象显现,使这些理性概念获得客观现实的外貌;
但是主要的一方面还是由于这些形象显现(作为内心的直觉对象)是不能用概念去充分表达出来的。例如诗人就试图把关于不可以眼见的事物的理性概念(如天堂,地狱永恒,创世等)翻译成为可以用感官去察觉的东西。
他也用同样的办法去对待在经验界可以找到的事物,例如死亡,忧伤,罪恶,荣誉等等,也是越出经验范围之外,借助于想象力,追踪理性,力求达到一种“最高度”,使这些事物获得在自然中所找不到的那样完美的感性显现,
特别是在诗里,这种形成审美意象的功能可以发挥到最大限度。单就他本身看,这种功能在实质上只是想象力方面的一种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