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0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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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21:42
“无商不奸”是后人杜撰的,原意为“无商不尖”。
“无商不尖”,出典为旧时买米以升斗作量器,故有“升斗小民”之说。
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银货两讫成交之后,商家会另外在米筐里氽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尽量让利。量好米再加点添点,已成习俗,即但凡做生意,总给客人一点添头。这是老派生意人一种生意噱头,这一小撮“添头”,很让客人受用,故有“无商不尖”之说。
“无商不尖”还体现在去布庄扯布,“足尺放三”、“加三放尺”;拷油拷酒都有点添头;十里洋场的上海,在王家沙吃好小笼馒头后,免费送蛋皮丝开洋清汤;“老大昌”称糖果奉送两根品牌三色棒头糖。总之,商家尽量让利,以博得回头客,获得客人的赞许和肯定,这些行为和做法都可以叫做“无尖不商”。
市场经济初期,市场法制法规不健全不完善,加上不法商人为暴利所驱,出现很多伪劣产品,消费者就大骂奸商。如今,许多合法商人仍然可钻一些法律的漏洞以牟取暴利,在正常的经济行为中,商人也会想很多办法赚取最大的利润,其中就必然就会采取很多技巧以减小成本,消费者看在眼里,口中也会说“无奸不商,无商不奸”。
经济行为是生意人牟取合法利润的正当行为,利润是商人的唯一目的,在合法的前提下商人的“奸”其实是一种聪明,但是制造伪劣产品以牟取利益的商人就是真正的奸商了。
无奸不商的意思: 意思是不奸诈就不能作商人,亦可理解为商人都是奸诈的,常与无商不奸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