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筑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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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3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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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7:31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的广泛使用,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不断涌现,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扑救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保证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中及时有效动作,最大限度保障各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新疆消防总队立足实际提出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关键词】消防设施;标识化;标准化;规范化
1、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存在的问题
(1)建筑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规范》的不断修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一些建筑和场所在施工验收时消防设施符合当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但由于近年来各类消防技术规范不断的修订,比如2000年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修订2次,使原本符合消防设计的建筑消防设施产生“新”的火灾隐患。二是使用功能的变更,增加了火灾危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社会单位随意改变建筑原有功能和用途,消防设施却未能同步配套,消防设施滞后于实际使用功能要求,如办公场所变更为公共娱乐场所,导致原有的消防设施与之不相适应。三是装修改造对消防设施的破坏。建设和施工单位放松消防标准,施工单位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擅自撤除、遮掩、变更原有消防设施,使得已经安装合格的消防设施漏项、缺项或者损坏,使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下降,有的消防设施甚至瘫痪。
(2)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单位投入小,消防设施产品质量差。由于各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一些单位为压缩基建开支,有的以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以降低消防工程质量来获取短期的经济利益,工程预算中以最低的造价,以最小的投入,选择质差价廉的消防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寿命短。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寿命一般在十年左右,有的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各类消防设施产品因故障而频繁更换,有的消防设施产品生产厂家倒闭,根本无法购买同类配件,导致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瘫痪,需要重新设计、换型才能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三是个别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消防工程通常由总承包、转包、分包等形式承包给施工单位,有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不具备消防施工资质,有些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中标后雇佣不具备消防设施资质的员工施工,而目前监理单位还不具备建筑消防设施的专业技术水平,导致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差,有的消防设施根本无法正常使用。
(3)消防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认识不到位。主观认为有消防设施并且消防设施维保单位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放任管理或者无人管理,使建筑消防设施成摆设,不能有效发挥其防灭火功能。二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流于形式。虽然目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行职业化,要求值班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管理、维护,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但目前绝大多数单位消防安保人员均为本单位员工,只是纳入消防安保公司统一管理,普遍存在一人多岗现象,消防业务水平还比较低,缺乏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各单位均建立了各项 规章制度 ,各类记录填写完整,但各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不定期检查、试验、维护、清洗等现象,不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单位个别员工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有的单位员工由于经济纠纷或者其他矛盾故意破坏消防设施设备,妨碍其发挥正常作用。五是维保检测机构作用不明显。维保检测机构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建筑消防设施出具《检测报告》、维护保养过程中选择质差价廉的消防产品、有的不及时排除小故障酿成大隐患,致使建筑消防设施得不到及时维修。
(4)消防标识存在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企业由于行业规范,个别地方不允许张贴消防标识。二是消防标识制作材质较差,建筑室内外消防标识均不同程度存在破损、脱落且不及时更换。三是消防设施标识不统一,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标识还未全面普及。四是一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识不醒目,特别是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处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被促销广告遮挡现象较为普遍。
2、解决建筑消防设施“三化”问题的对策
(1)严把“三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即抓好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审核关、施工监督关、竣工验收关。在建筑消防设施审核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是否按规范全面设置相应的建筑消防设施,有无漏设、少设、不设等现象;消防设施产品选型是否正确、性能是否可靠、技术是否先进。施工监督要抓好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消防产品的质量,加大消防产品的见证取样力度,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施工检查要抓好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尤其要加大对隐蔽工程、消防设施安装以及调试的检查指导力度。在竣工验收时,*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三化”的标准,对建筑、设施、制度和标识进行全面的验收,对存在各类隐患,必须责令找出原因并彻底改正。如果一次验收达不到“三化”标准的,必须坚持原则,督促单位按规定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直到全部达到“三化”标准为止。
(2)严抓消防设施产品质量关和中介机构服务关。一是鼓励优秀的消防产品生产企业通过兼并、控股等方式,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营造良性竞争环境,逐步淘汰技术含量低和管理不规范的小型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提高消防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寿命。二是逐步建立健全“*消防机构——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市场”良性互动体系,进一步规范消防安保公司、检测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消防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加强对消防中介组织的检查指导。2009年新疆各地州市均依托消防支队成立了消防协会办事处,但由于人员少、结构不合理、业务面窄等原因,各地消防协会办事处的作用还未完全发挥,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各级消防协会及办事处的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对消防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3)强化消防监督服务,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各级消防机构要定期深入社会单位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单位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使社会单位真正落实“一档二表三查制”。一档,即防火档案,所有单位都必须立足实际制订十项制度、四类操作规程和一份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防火档案。二表,即设立设施登记表和检查登记表,每个单位都要对所有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明确消防设施的性能、使用年限、生产厂家以及维护保养人,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对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演练等均建立登记表,客观反映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培训等消防管理情况。三查,即实行日查、周查、月查。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消防设施,要根据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规定制定相应日查、周查、月查的内容和方法,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4)严格消防监督执法,建立“三化”长效机制。*消防机构要依法监督,敢于依法办事,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建筑消防设施产品的;违规设计、施工的单位;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消防中介组织;存在隐患又不整改以及单位内部消防管理流于形式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拘留的拘留,保证消防设施的可靠性能和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提高社会单位自身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单位防灭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