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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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7:48
食用油的*率是9%。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规定的其他货物。
扩展资料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改革有关*的公告》中规定:
为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推进*实质性减税,现将2019年*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改革有关*的公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7:49
食用油的*率是9%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9%。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
7、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8、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10、*规定的其他货物。
扩展资料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改革有关*的公告》
一、*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或普通*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19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改革有关*的公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7:49
食用油品类有很多,例如:花生油、菜籽油、葵花籽油、橄榄油、大豆油等,我只能告诉你我目前在做的食用油的*率,其他没有经手过的食用油*率不太清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7:50
食用植物油属于低税率:11%
其他食用油就是正常:17%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7:51
13%,不是17%哦,不要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