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22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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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23:12
一、禁止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三、禁止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
四、禁止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五、禁止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广义的信息安全法的调整对象涉及信息安全的方方面面,其优势在于对信息安全进行了全方位的观察和阐述,其弊端在法律领域内表现为“诸法的混合”,不能形成部门法。而狭义的信息安全法,仅指保障信息安全,惩治信息犯罪的刑事法律,相对而言,目的性更为明确,法律结构也简单凝练,便于立法。从全球各国信息安全立法来看,信息安全法主要是指一种刑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