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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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3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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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8 23:51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1)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现在就由我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不安抗辩权,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1、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2、不安的意思是由于后履行当事人没有能力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或者是可能不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这种情况会造成先履行当事人的不安,由不安使先履行当事人中止合同履行,这一权利就是不安抗辩权!
3、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当另一方对履行合同提供了充分保证时,应当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负违反合同的责任。”中国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制度,并对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规则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4、中国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既吸收了*法系的优点,也吸收了英美法系的长处,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形式和框架是*法系的。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前提是保护双务合同互负债务的先履行一方的权利,这是采用了不安抗辩权的形式。另以第67条规定的后履行抗辩权保护后履行一方权利,以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保护同时履行各方的权利,因此说,抗辩权的整体框架基本上来自*法系。另一方面发生原因是英美法系的。该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采用了预期违约制度中权利发生的多原因主义,以更全面地保护先履行一方的权利。
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有什么条件 1.须双方债务因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不安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同属于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只有在当事人互为对待给付、一方不履行是导致对方履行利益无法实现的情形下,才有必要产生另一力一的履行抗辩权。
2.须合同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不安抗辩权是合同的先履行方在其预期利益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享有的履行抗辩权,其发生的前提是权利人负有先履行义务,因此,不安抗辩权不发生于同时履行合同的情形,也不发生于先履行方不履行之时
3.须先履行方掌握了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确切证据
由以上信息可以得知,不安抗辩权与其他的法律权利共同组成了同时维护双方的法律体系,使得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对于违法诈骗的防治!更多问题,欢迎来进行法律咨询,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为你提供解决方案。
不安抗辩权名词解释
法律分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郑者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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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有难以履行债务的,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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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安抗辩权名词的解释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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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527条)。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律主观:不安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 债务 的当事人有 证据 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的情形存在时,在对方没有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 合同债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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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2、不安的意思是由于后履行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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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源于大陆法系的德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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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权名词解释如下: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被告在刑事审判中,对起诉方提出的指控表示异议并提出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