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5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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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2:38
广东省是一个人口流动大省,诸多外地务工人员都会在春节过后返回广东的部分城市打工,这样对于新型肺炎的防控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所以全省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控制人员聚集,广东全省所有城市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全部暂停了。
从广东省*厅交通管理局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办事群众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广东各级*交警部门决定暂停部分对外人工服务窗口。
据了解,全省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暂停办理,如驾驶人确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可以采取预约方式办理,*人流集中。
车驾管窗口是否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或者调整对外服务时间,由各地*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群众关注本地交警部门的公告。
在此期间,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好易自助终端以及各地自建终端处理交通违法和办理车驾管业务。
此外,交通事故处理窗口仍正常办理业务,办事群众要配合管理部门进行体温测量,发现疑似病情的,配合做好隔离措施,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避免办事群众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
确保群众生命健康
我省各级*交警部门决定
暂停部分对外人工服务窗口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省自2020年2月3日起,暂停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暂停办理,如驾驶人确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可以采取预约方式办理,*人流集中。
二、车驾管窗口是否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或者调整对外服务时间,由各地*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群众关注本地交警部门的公告。
三、在此期间,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好易自助终端以及各地自建终端处理交通违法和办理车驾管业务。
四、关于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
全省暂停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以下简称“两个教育”)的现场教育工作,但“两个教育”的网络学习和完成学习后的驾驶证审验业务办理仍正常运作,具体如下:
(一)已经预约参加满分、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及满分考试的,*机关将统一取消预约。“两个教育”的现场教育学习的预约功能恢复时间我们将另行通知。
(二)已经开始满分教育现场学习,但尚未完成规定学时的,请按以下指引操作:
1.机动车驾驶人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APP,点击【满分现场教育暂停申请】、【审验现场教育暂停申请】菜单,可以提前一天暂停已经预约的现场教育场次。
2.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由后台工作人员协助暂停。后台工作人员可登录互联网后台管理系统,进入菜单【业务管理】->【满分审验教育窗口业务】->【满分审验现场教育暂停申请】。在此功能下可以提前暂停驾驶人预约的现场教育场次。
(三)对需要参加“两个教育”现场教育学习的驾驶人,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参加现场教育学习的,允许延期办理。
(四)广大驾驶人可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d.122.gov.cn)或者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正常参加满分教育业务的网络教育部分学习,以及9分以下(不含9分)的审验教育学习,学习满时限后系统将自动为驾驶人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
五、交通事故处理窗口仍正常办理业务,办事群众要配合管理部门进行体温测量,发现疑似病情的,配合做好隔离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办案场所传播扩散。
广东省*厅交通管理局提醒您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病毒防护工作。
广东省*厅交通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为认真贯彻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要求,切实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交管部门加强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消毒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交管窗口单位传播扩散。
同时,指导各地*交管部门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主动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大力推行驾驶人考试、驾驶证补换证、满分/审验教育、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便利。
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可延期办理。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期间群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各地*交管部门将积极推行延期办理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等有时限要求的业务。
对已在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的,群众可以自主选择取消预约,取消考试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也不影响下次考试预约排序。
对部分地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办理驾驶人考试、审验满分现场教育的,*交管部门将统一取消已申请的预约,及时调整考试、教育计划,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群众,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
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积极推行25项交管业务“足不出户”网上办。
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地方*交管部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部署要求,暂停了车辆和驾驶人牌证、交通违法处理等交管窗口服务,全力协助防止疫情扩散。
为便利群众、企业办事,各地*交管部门已全面开通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违法处理、事故快处等25项网上交管业务。
一些地方*交管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交通出行和人员聚集,还出台了一些鼓励网上办理的特殊*措施,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
南京、深圳、重庆等地*交管部门还开通了交管业务自助办服务,群众可以选择就近的车管所自助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如确有需要到交管服务窗口办理的,请及时关注当地*交管部门服务公告。
为保证上述措施顺利实施,*交通管理局已通过下发通知、视频调度等方式,部署各地*交管部门认真执行落实,并已组织对全国*交管信息系统进行统一升级,为做好疫情期间交管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交通管理局提示广大交通参与人,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检验机构等均为人员密集场所,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积极配合路面民警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