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3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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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6:3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4年4月14日上午上海市社保局公布公布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5108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最低3022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 通过计算以后,不难发现,2014年上海市职工第一季度平均工资为 3022/60%=...
还没有公布,再过三、五天就知道了。
兄弟2010 还没过呢 计算出来的不准 2009年每月3566 我想今年应该有4000元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你可以获得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缴纳社保)或是用人单位支付(未缴社保)。
本办法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同时按照本办法规定计发的一级至十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3896元乘以与伤残等级相应的下列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七级伤残的,为12个月;八级伤残的,为10个月;九级伤残的,为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6个月。
如果你的工资是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可以获得保底的3896*8=31168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关于本市2011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事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2)21号)
2011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1968元,月平均4331元,(计算工伤待遇、缴纳社保等,用这个数字)2010年46757元。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3402元,2010年48867元。
2010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757元,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
2016年的上海职工平均工资要到2017年3月份公布,现在只知道2015年的平均工资是5939元/月。
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三项的赔偿,要依据你工伤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还与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缴纳的社保基础工资有关。12个月平均工资,社保局赔偿的是你上一年度12个平均的缴纳社保的基础工资,而不是你的实际收入工资!如你月收入5000,但是单位给你买社保的基础工资是2000,那么赔付就按照每月2000作为基数再乘以你伤残等级规定赔付的月数。所以不好准确回答这个数据。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的赔偿基数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差异较大,有些是按照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有些是直接列出哪个等级具体多少钱。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九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6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九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九级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
缴齐资料给社保局后60天内将钱划拨入户。
2015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1268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比上年增长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