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13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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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0:54
教育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或称学习者)和教育影响。
1.教育者
广义的教育者指对受教育者知识、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响作用的人;狭义的教育者指从事学校教育活动的人,其中,教师是学校教育者的主体,是直接的教育者。
一般而言,教育者主要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具有(取得)一定资格的从事专门教育教学活动的专职教师。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处于领导、控制和执教的地位。
2.受教育者(学习者)
受教育者(学习者)指在教育活动中承担学习责任和接受教育的人,即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受教育者(学习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在教育活动中,相对于教育者,受教育者处于被领导、被控制和受教的地位。
3.教育影响
教育影响是置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一切中介的总和,包括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响物及运用这种影响物的活动方式和方法,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工具。具体而言,主要包括: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组织形式、教育环境等。
教育,教化培育,以现有的经验、学识推敲于人,为其解释各种现象、问题或行为,其根本是以人的一种相对成熟或理性的思维来认知对待,
让事物得以接近其最根本的存在,人在其中,慢慢的对一种事物由感官触摸而到以认知理解的状态,并形成一种相对完善或理性的自我意识思维...但同时,人有着自我意识上的思维,又有着其自我的感官维度,所以,任何教育性的意识思维都未必能够绝对正确,
而应该感性式的理解其思维的方向,只要他不偏差事物的内在;教育又是一种思维的传授,而人因为其自身的意识形态,又有着另样的思维走势,所以,教育当以最客观、最公正的意识思维教化于人,如此,人的思维才不至于过于偏差,
并因思维的丰富而逐渐成熟、理性,并由此,走向最理性的自我和拥有最正确的思维认知,或许,这就是教育的根本所在。